互联网弹窗新规《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旨在规范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治理弹窗乱象,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为解决弹窗信息推送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如利用弹窗违规推送新闻信息、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广告无法一键关闭、恶意炒作娱乐八卦、推送频次过多过滥、推送信息内容比例不合理、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该《规定》。
此前,2021年12月初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已对互联网广告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整治,此次《规定》将出击重点放在维护网络安全层面,让“弹窗问题”治理更加深入全面。

制定依据与总体要求
《规定》制定依据是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明确提供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具体要求
内容导向方面
不得推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的违法和不良信息,特别是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绯闻隐私、奢靡炫富、审丑扮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不得以恶意翻炒为目的,关联某一话题集中推送相关旧闻。
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不得弹窗推送新闻信息;弹窗推送信息涉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的,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
弹窗推送新闻信息的,应当严格依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不得超范围转载,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提升弹窗推送信息多样性,科学设定新闻信息和垂直领域内容占比,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价值观,不得集中推送、炒作社会热点敏感事件、恶性案件、灾难事故等,引发社会恐慌。
算法模型方面
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不得利用算法实施恶意屏蔽信息、过度推荐等行为。
链接信息方面
不得以弹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二维码等信息;不得通过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
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
以服务协议等明确告知用户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具体形式、内容频次、取消渠道等,充分考虑用户体验,科学规划推送频次。
不得对普通用户和会员用户进行不合理地差别推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影响用户关闭弹窗。
弹窗信息应当显著标明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身份。
未成年人保护方面
不得利用算法针对未成年人用户进行画像,向其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

监管措施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关于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公众投诉举报。
鼓励和指导互联网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行业准则,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意义与影响
有利于防止互联网企业野蛮生长、无序扩张。
有利于治理弹窗违规推送新闻信息、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恶意炒作娱乐八卦、推送频次过多过滥、实施流量造假等问题。
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互联网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