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同意自2022年9月21日起至2024年4月8日,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暂时调整实施《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允许在上海、重庆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这一政策是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开放市场引入国际竞争,推动行业升级。
试点范围与期限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1〕37号),试点期限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4年4月8日。期间,相关省市可暂时调整《旅行社条例》中关于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范围的限制。
具体调整内容
出境游业务开放: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在上海、重庆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准入放宽:同步调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放宽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准入条件。
政策目标
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引入国际先进理念和经营模式。
促进国内旅行社与国际市场接轨,推动行业良性竞争与创新。
为后续更大范围的开放积累经验。
积极影响
产品与服务升级:外资旅行社可能带来多样化、个性化的出境游产品,提升游客体验。
行业变革加速:国内旅行社需在竞争压力下重组、创新,提高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国际经验引入:外资企业的先进管理理念和运营模式可推动行业标准化、专业化发展。
挑战与风险
利润外流:外资旅行社的利润汇出可能影响我国贸易顺差。
市场份额竞争:若国内企业成长滞后,外资企业可能占据过大市场份额,影响旅游经济稳定性。
政策窗口期不确定性:2024年4月8日后政策是否延续或调整存在变数,企业需关注后续动态。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吴丽云副教授指出,政策旨在总结外资旅行社在中国市场的路径和模式,吸引更多企业参与。
长期需关注国内企业的适应能力,避免过度依赖外资导致行业风险。
截至2022年10月4日,全球99个国家和地区已完全取消新冠入境限制(如冰岛、英国、法国、澳大利亚、墨西哥等),但部分国家仍保留疫苗接种等要求(如美国)。我国仍鼓励“非必要不跨国旅行”,实际出行需以国家出入境政策为准。

此次政策是服务业开放的重要步骤,既为外资提供了机遇,也倒逼国内企业提升竞争力。未来需关注政策执行效果及2024年后的调整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