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宝科技更名为鲲鹏支付,上月因6项违规被罚700余万
近日,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宝科技”)宣布自2024年6月7日起更名为“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然而,就在更名前不久,该公司因存在6项违法行为被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处以重罚,罚款金额超过700万元。
一、公司更名情况
钱宝科技在官微“重庆钱宝科技”上发布了更名公告,明确表示自2024年6月7日起,公司正式更名为“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此次更名过程中,公司的地址、联系方式及业务运营均保持不变。未来,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将致力于利用科技提升支付服务水平,推动支付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更多的消费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更名日期为2024年6月6日。
二、公司背景及业务
钱宝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融合支付业务的高科技金融服务企业,提供银行卡收单、移动支付以及互联网支付解决方案。公司及其前身成立于2005年,为中国银联成员机构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理事单位。2011年,钱宝科技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拥有全国性“银行卡收单”和“互联网支付”两项牌照。公司旗下产品包括“来钱乐”、“鲲Pay”“招钱进宝”等,在支付行业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三、违规被罚情况
据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更新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钱宝科技及其6名高管因存在6项违法行为被处以重罚。具体违法行为包括:
由于上述违法行为,钱宝科技被没收违法所得9.7955万元,并处以744万元罚款,6名高管合计被罚83.3万元,共计被罚没约837.1万元。这一罚款金额显示出监管对支付机构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四、监管要求与处罚力度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研究员王蓬博表示,当前监管对支付机构要求责任落实到人,因此支付机构被双罚已经成为标配。5月起,《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明确将依法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该条例还规定可以根据具体情形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其他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在此次处罚中,钱宝科技的6名负责人一同被罚,包括了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首席合规官、风控部风控主管、市场部市场总监、清结算部清结算经理等。其中,时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罗某被罚金额最高,达26.3万元;总经理薛某松罚款金额亦达到20万元。
五、公司未来发展
尽管面临重罚,但钱宝科技(现已更名为鲲鹏支付)仍需继续前行。公司应深刻反思此次违规行为,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合规运营。同时,公司应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支付服务水平,推动支付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更多的消费者创造更大的价值。此外,公司还应积极应对监管要求,加强风险防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

综上所述,钱宝科技更名为鲲鹏支付后,应以此为契机,加强合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公司稳健发展。同时,公司也应积极应对监管要求,确保业务合规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