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是国家医疗保障局于2020年8月28日建立的相关制度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于2025年6月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对制度进行了更新 。

制度核心机制包括信用评级、分级处置和信用修复,按照“比例原则”建立量化规则体系,根据失信行为性质、情节等将企业信用划分为相应等级并采取梯次式处置措施 。自2025年三季度起,医药企业失信等级评定已全面采用2025版裁量基准,分为“特别严重失信”与“严重失信”两个等级 。

该制度于2020年建立 。2024年底,全国已评定735家失信企业,其中7家为“特别严重失信” 。2026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多次通报医药商业贿赂等案件并指导地方医保部门依据该制度进行信用评价处置 。2026年5月2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了第17期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评定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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