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是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8号主席令,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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