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内蒙古赤峰市第二医院,放射科副主任田继伟因不满主任张某的工作方式,于2014年至2016年间,多次向张某的水杯中下药,导致张某患病。据医院院长赵某证实,田继伟与张某之间存在一些工作上的小矛盾,院方曾试图进行调解,但未能解决问题。田继伟为了不再见到张某,决定通过下药的方式达到目的。2014年3、4月份,田继伟自制地塞米松注射液与糖水混合物,倒入张某的水杯或保温瓶中。张某饮用后,出现身体发胖、面色潮红、腿变细、肌无力等症状。尽管张某多次就医,病情却未见好转,反而逐渐加重。2015年12月29日,张某在办公室门口发现田继伟将不明物体放入自己的饮水杯中。她尝了一口,发现水是苦的,于是将水倒入塑料瓶中保存。第二天,她再次发现水杯中的水是苦的,又将其保存起来。后来她换了新水,出去后再回来,发现杯子里的水依然苦涩。12月31日上午,她再次发现水杯中的水是苦的。2016年1月2日,张某上班后打开了手机的录像模式,将手机放在办公室的柜子里,故意晾上一杯水后离开。她看手机录像发现,田继伟在这段时间进入其办公室,将水杯里的一部分水倒入水池后,用一个长约10厘米的蓝色瓶子往其水杯里倒了些液体后离开。张某用类似的方式多次拍下证据后,向公安机关报案。2017年4月,田继伟因故意杀人罪被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田继伟提出上诉。2017年12月25日,内蒙古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审理认为,田继伟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手段卑劣,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尽管田继伟被判无期徒刑,但张某仍无法承受病痛的折磨。2016年5月23日,张某给丈夫王某发短信称中午不回家吃饭,在单位休息。王某不放心,去医院找张某,发现办公室没有人,打电话又关机了,于是赶紧报警。直到5月26日,王某在红山公园才找到张某的尸体。尸检证实,张某是服药自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