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是指湖南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于2026年3月26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实施春秋假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的假期制度。该制度规定,春假和秋假时长各为2至3天,通常安排在学期期中(4月至5月和10月至11月),其核心是在不增减课程课时、不改变总教学周数的基础上,通过统筹利用每学期机动周来安排假期 。
该制度经历了从试点到全省推行的过程。2025年11月,衡阳市南岳区率先试点中小学秋假 。2026年3月,衡阳市在全市小学、幼儿园推行春假。省级通知印发后,长沙、湘潭等多个市州陆续发布了具体的春假时间安排 。2026年,湘潭、邵阳、岳阳、益阳、怀化、湘西州等市州发布秋假安排,秋假与周末连休形成5天小长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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