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朝鬼市是唐朝时期出现的一种隐蔽夜市。它因严格的坊市制和宵禁制度而产生,百姓为规避限制,多在凌晨于固定坊市(如长安务本坊西市)聚集交易,以柴火等日常生活用品为主。交易时间通常在半夜开始,鸡鸣前结束 。
根据记载,这种夜市形式在唐代文献中被称为“鬼市”。关于“鬼市”的别名,《新唐书·西域传下·佛菻》记载:“西海有市,贸易不相见,置直物于旁,名鬼市。” 随着唐朝中期宵禁制度松弛,夜市经济逐渐发展,鬼市可视为其早期雏形 。鬼市的影响不仅限于唐代长安,其形式在后世多地均有流变记载,如洛阳、南京、北京、上海等地皆有暗中贸易的“鬼市”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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