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剑华,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学士、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武汉大学金融学博士。曾任ST惠伦公司董事长,2026年6月辞去该职务,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年1月,ST惠伦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外部资金方签订借款合同,其中约定董事长变更为赵剑华作为放款条件之一;2025年4月,赵剑华出任公司董事长。赵剑华在任期间未能实质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审批流程一度被架空。2026年1月,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年6月24日,ST惠伦召开董事会会议,赵剑华对包括改选董事长在内的多项议案投下反对票,理由包括认为会议召集程序违规、改选议案缺乏依据等。
2026年6月25日,ST惠伦公告赵剑华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仍在公司任非独立董事。 2026年7月,因涉及上述借款合同的信息披露问题,ST惠伦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及深交所监管函;该合同引发的纠纷已进入司法程序。 2026年7月23日,ST惠伦公告,因赵剑华在任职期间存在与公司利益冲突及未勤勉尽责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解除其董事职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赵剑华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已立案;赵剑华请求确认公司2026年6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改选董事长的决议不成立,公司认为该决议合法有效。
想要了解更多“赵剑华(ST惠伦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信息,请点击:赵剑华(ST惠伦公司非独立董事)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