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旨在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及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经2020年10月13日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12日公布,共十章六十五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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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旨在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及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经2020年10月13日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12日公布,共十章六十五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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