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雉》是唐代诗人李峤创作的咏物题材五言律诗,约成于武则天至唐中宗时期。作为“文章四友”之一,李峤以宫廷咏物诗见长,该诗延续其词新典丽的创作风格,融祥瑞意象与政治寄寓为一体 。
全诗以白雉象征太平瑞兆,首联借“振朝声”点明祥瑞主题,颔联化用楚地凤鸣、陈宝鸡啼典故铺陈意象。后两联通过“童子怀仁”“中郎作赋”等场景,寄托对贤才治世的期待,尾句“耿介独含情”则托物言志,表露高洁情志。作品工于对仗与典故化用,兼具宫廷诗的典雅与咏物诗的隐喻特征,体现唐代五言律诗的典型范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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