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1年6月10日发布,赋予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务,先行先试、作出示范,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
浙江具备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2020年浙江生产总值为6.46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0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3倍,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连续20年和36年居全国各省区第1位。意见紧扣推动共同富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围绕构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出6方面、20条重大举措,明确示范区建设的战略定位是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
2021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单行本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在全国新华书店发行。 2021年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浙江各地设立10个共同富裕示范区观察点,通过蹲点报道记录浙江探索共同富裕的实践。基于长达五年的蹲点报道,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于2026年3月13日推出《共富之约》特别节目。 “十五五”时期,浙江将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动图景。大批外国政党干部、专家学者、企业员工、留学生实地走访浙江产业园和乡村,近距离感知当地促进共同富裕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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