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柒牌月饼”指李子柒与天安门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推出的“李子柒·我爱北京天安门月饼礼盒”,近期因包装设计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引发法律争议。

条款解读:《广告法》第九条旨在维护国家尊严、避免公共符号商业化。若产品装潢直接或间接关联国家机关形象(如天安门、华表),可能误导消费者认为产品与国家机关存在关联,从而构成违法。
类似案例参考:此前某品牌使用“人民大会堂”图案进行宣传,被监管部门认定为违反《广告法》第九条,责令下架并处罚款。此类案例表明,国家对公共符号商业使用的监管较为严格。
优先选择非国家象征性的文化元素(如传统纹样、民俗图案);
若需使用公共符号,应提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确保不违反《广告法》;
强化包装设计审核流程,避免因设计疏忽引发法律风险。
“李子柒牌月饼”争议的核心在于包装设计是否构成对国家机关形象的“变相使用”。目前事件仍处于法律认定阶段,但已为品牌营销敲响警钟:文化创新需以合规为前提,避免因符号使用不当导致法律与声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