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土空间用途分区的基本理念是把国土空间分成不同的用途区,在不同用途区内规定不同的管制规则,在同一区内实施完全相同的管制规则。分区主要根据用途管制需要,遵循可操作性原则,按照城市、乡村和海洋地区的差异划分最小单元。
其作业流程大致可分为前期工作准备、中期分区划定及后期成果编制三个阶段。 常用方法包括德尔菲法、空间叠置法、综合分析法和主因素法等。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实行国土空间用途分区管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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